內(nèi)容:公司整車運輸物流發(fā)貨找外包貨車,合同可以和司機簽嗎?答案是肯定的,司機是運輸過程中的直接負責人,也是最終貨物毀損的負責人,以國內(nèi)承運人的情況分析,司機可能就是車輛的所有者,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直接和司機簽的,也就是說,司機對運輸過程中的貨物安全負有全部的責任,但如果不是個體司機,與司機直接簽訂合同一般是不允許的,因為公司嚴禁雇傭司機私人接單,以免給公司造成損失,那討論公司發(fā)貨找外包車,合同可不可以與司機直接簽的意義在于,司機到底能不能保障貨物的安全,又有哪些隱患。
一、公司整車運輸物流發(fā)貨與司機簽合同的好處與壞處
1、公司整車運輸貨物與司機直接簽合同的好處,在于靈活,運費在理論上可以更低,理論來源于少了中間商賺取差價,但是這里有前提,就是發(fā)貨人對于物流行情的掌握非常精確,有很強的談判能力,能將運輸費用壓至最低的運輸水平,那確實可以得到好處。
2、公司整車運輸貨物與司機直接簽合同,可能的壞處在于安全的保障,個體司機運輸貨物,安全保障來源于車輛保險,貨車保險也分行政強制保險和自選商業(yè)保險,不少個體司機為了省錢,基本上就購買了強制險,因為商業(yè)保險費用很高,這種情況下,對于貨物的安全保障其實是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的,一旦意外發(fā)生,很可能司機完全沒有能力進行賠償,而且這種隱患比想象中大得多。
二、整車物流貨運市場上簽訂合同的方式
整車物流貨運市場上一般簽訂合同都是與整車物流運輸公司簽訂的,與司機簽訂合同的情況很少,原因是司機的意愿,多數(shù)情況下,司機其實很清楚自己承運了貨物,也就是承擔了貨物運輸安全的保證,但是如果真是白字黑字簽下合同運輸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,他們本質(zhì)心里是抵觸這種方式的,對比公司雇傭的司機,發(fā)貨人如果要求司機簽合同,責任由司機承擔,他們也很抵觸的道理也是一樣,一切都是因為風險的規(guī)避心里。
三、公司整車物流發(fā)貨簽合同要達成的目的
公司物流發(fā)貨,是公司行為,簽合同的意義其實就是為了保障貨物安全,規(guī)避經(jīng)辦人責任風險,就是為了有意外發(fā)生時能找到責任人,能追償貨物損失,以保障貨物財產(chǎn)不受損失,但簽訂合同時,往往都只是前置簽訂,車輛實際情況其實是后續(xù)提供的,各方為了經(jīng)營利益最大化,更優(yōu)的運價是選擇的核心因素,其實不會真正去辨別車輛屬于個體或者公司,公司車輛的商業(yè)保險也不見得會買,這樣的情況下,貨物的安全保障是有隱患的。
所以,不管公司物流發(fā)貨找誰簽合同,為了真正保障貨物安全,建議還是買上單獨貨物保險,花小錢省大錢,是劃算的,況且,市場上還有直接贈送50萬單獨貨物保險的回程車物流平臺,貨巴橋是值得信賴的物流品牌,值得去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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