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個人或者企業,自己找私車拉貨可能存在風險,由于二者中間沒有緩沖,很可能矛盾演變到不可調節,對于發貨方貨主來說,追求運費最低是其基本要求,事實上現在很多企業自己利用車貨匹配平臺來找車,已經成為常態,在某些平臺去掉中間商賺差價的吆喝下,很多時候為了所謂的利益最大化,忽視了最基本的成本構成問題,想當然認為車輛沒有成本,必須要拉貨,在這樣的背景下,安全運輸又怎么能夠保障,埋下的隱患也總有爆發的時候。
一、找貨車拉貨對物流成本基本的認識不夠導致運輸安全存在隱患
車輛運行需要成本,越大的車輛車型運行成本越高,貨主過度追求運輸費最低,有的甚至給價還不如私家車跑一趟的運費,這種極端出價情況可能導致惡意報復,通常的情況下是以低價承接運輸,而運輸過程總有各種突發事件,比如重量不對、體積不對、長寬高有異議等,只要一個小問題,就必須要求加價,加到合理的范疇,否則就將貨拉到自己家里放著,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,這也是過低運費導致的。
二、找貨車拉貨的一方花大量的時間來做物流
現在的發貨方貨主,好像不少人都把自己當作整車物流運輸公司去了。不論個人還是企業,原來的目的是為了省去給物流的微薄利潤,自己來調車,有時候為了區區一百元,與大量不同的司機爭論個四個小時,或者更久的時間,這樣的情況下,又怎么能把主業給做好,現在已經出現不少人因為把精力放在派車上,導致主營業務破產的情況。
另外一個值得深思的情況是,有的企業自己組建了物流部,招了專門的人員來派車,再付費開通調車軟件,由于對行情不懂,可能在一段時間內還要多出運費,過了一段時間正常了,然后員工電腦出現了搜索“公司發貨收司機信息費算不算職務侵占”,一通操作下來,省了什么,是不是搞了個寂寞。當然,不是說絕對,只是說沒有任何個人或企業能把所有環節的利潤占完,即便市場上最大的那一層頭部企業,都是把利潤讓出去,以期盼更同成長、互利共贏。
三、找貨車拉貨對物流運輸風險的認識不夠
發貨人自己找貨車拉貨,要是對物流運輸風險認識不夠,發貨方自己就得承擔后果,雖然可以找司機承擔,但是隱患極大,現在真實的場景是車輛為了降低運營成本 ,很可能只購買了強制性保險,并不能保障車輛所裝貨物的安全,而發貨人自己找司機運輸時,總是想當然認為司機能夠為貨物安全負責,雖然不愿意承認,但真正發生意外時,司機無力承擔,即便能夠承擔,官司打下來,幾年已過,真正損失的還是貨主,更不說那些已事實上無法得到任何賠償的情況。
自己找私車拉貨,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,現在可能是需要從頭思考的時候了,到底危害是什么,當然企業有自己的一本賬在算,這個賬劃不劃算只有自己知道,如果是決定自己派車,那還請做好最后的一把安全鎖,買上單獨貨物保險,保全運輸過程中的意外情況導致的貨物財產不受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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